实行阳光招生,确保我市每一名适龄儿童、少年合法入学权益,为每名学生创造平等受教育的机会。
在招生工作中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;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;坚持"划片、就近、免试"入学的原则;坚持均衡分班的原则。
今年是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实施第一年,是“十二五”规划开局第一年,是改制校退回公办,平稳着陆后的第一年。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,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要把巩固成果、深化改革、规范行为、保证公平、促进均衡、确保稳定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主基调,实行阳光招生,接受社会的监督……
今年招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:按照《义务教育法》和《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》的要求,精心组织实施我市201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,确保所有适龄儿童、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;确保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、留守儿童、贫困家庭、特殊群体及少数民族适龄儿童、少年正常接受义务教育;确保二等功以上、烈士、因公牺牲……
(1)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起始年级必须按随机原则均衡分班,不准设重点班和实验班。(2)所有中小学(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)要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《吉林省中小学办学标准》的规定,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,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,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。(3)公办优质空余学位在未派满的情况下允许二次调整……